一、专业教学特点
1.学生特点
本专业的学生主要由在职职工和社会青年构成。其中部分在职职工为企事业单位文员、初级秘书(如公司前台接待、文印员、收发员等)。
2.课程特点
本专业的主要课程(公共基础课和通识课除外)按教学特点可以分为三类:
(1)以文本教学为主的课程:主要有专业基础课简明现代汉语、中国文学经典、欧美文学经典、逻辑与修辞、法学基础知识、管理学基础、秘书职业生涯规划等和专业/职业延展课中的部分课程。这些课程的设置旨在培养学生良好的文化修养、掌握语言逻辑基础知识、法律和管理学基础知识,为职业生涯发展须拓展的知识等。在教学内容上应突出知识性和应用性,在教学手段上可利用现有的远程教学手段,以文本教学为主。
(2)文本教学和实操性教学相结合的课程:主要有职业核心课中的秘书实务、应用写作、与沟通、办公自动化、办公信息处理5门双证课程。职业核心课是职业技能型课程,在教学中应注意文本教学和实操性教学相结合,使学生通过学习,真正掌握秘书的实用技能。5门双证课程涵盖了国家秘书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四级的内容,因此在教学中还应注意掌握国家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规则的内容及其发展变化,并将其融人教学。
(3)实操性、实践性课程:职业技能实训课是综合训练课,也是获得国家秘书职业资格证书的重要环节。在教学中应突出实操性的特点,注意使学生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此外社会实践和毕业作业亦应突出实践性的特点,毕业作业的选题应选择和秘书工作相关的题目。
二、专业教学准备
(一)条件准备
1.师资
(1)省级电大
省级电大应配备1名专业负责人,每门统设课程至少配备1名课程责任教师,每门省开课程应配备主讲教师和至少1名课程主持教师。至少应有2名以上同类专业毕业或从事3年以上同类专业教学的专职教师从事教学工作;至少有一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可兼职)。
专业负责人应具有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及3年以上高校(科研机构)工作经历。
(2)教学点
教学点至少应有1名以上同类毕业或从事2年以上同类专业教学的专职教师从事教学工作;至少有1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可兼职)。
专职教师应有本学科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5年以上高校(科研机构)工作经历,或具有硕士学位及2年以上高校(科研机构)工作经历。
2.实验、实训条件
配备相应的开展秘书技能实训的条件,包括至少1名接受过培训的实训教师,能进行秘书职业技能实训的多媒体、计算机网络设备和良好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
3.教学基本条件
省级电大和教学点应配备适应开放教育学习使用的各种硬件支撑条件,包括:视听教室,多媒体、网络和计算机教室,语音教室,讨论和辅导教室等;其次是要有教学及管理的软件支持条件,包括一定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比较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与办法、根据中央电大的要求配备教务管理软件、全套教学资源,并与中央电大及其他教学点之间保持畅通的信息沟通。
(二)教学文件准备
1.实施性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
实施性专业培养方案是省级电大根据中央电大专业培养方案、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本地区学生的需要制定的实施性教学文件。实施性专业培养方案包括实施性教学计划(专业规则)和专业教学实施细则。
(1)实施性教学计划(专业规则)的内容结构与中央电大编制的专业教学计划(专业规则)相同,实施性教学计划(专业规则)的统设课程与中央电大专业培养方案保持一致,非统设课程可在中央电大教学计划(专业规则)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2)专业教学实施细则
专业教学实施细则内容包括专业师资,教学设施,入学教育安排,课程教学和综合实践教学的具体安排,教学支持服务的具体安排,教学检查与评价的安排等。
2.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
教学大纲是进行课程教学、考核和教学质量评估的指导性文件,也是编写(制)教材和其他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的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包括大纲说明、媒体使用和教学过程建议、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三个部分。
统设课程的教学大纲由中央电大教务处组织教学部门制定,非统设课程的教学大纲由省级电大教务处组织教学部门制定。
3.课程教学实施细则(方案)
课程教学实施细则包括统设课程(含统设必修课程、统设选修课程)教学实施细则(方案)和非统设课程教学实施细则(方案),前者是依据统设课程教学设计方案制订的实施性教学文件。
课程教学实施细则(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各章节教学内容及具体要求,已配置的教学资源及获取渠道,课程教学模式建议,各章节教学内容的导学、自主学习与助学安排,平时作业与课程实践环节的安排及要求,教学支持服务的内容及具体方式,形成性考核内容、要求及具体方式,终结性考试的内容、要求及具体方式等。
统设课程和非统设课程的教学实施细则(方案)均由省级电大教学部门负责制订,由省级电大教务处在开课前发布。
4.课程考核说明
每门课程均提供课程考核说明,它是对考核对象、方式、内容、要求、试卷标准等具体说明,是学生学习、备考的指导性文件。课程考核说明根据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结合多种媒体教学资源以及开放教育课程考核的特点进行编制。统设课程和非统设课程的考核说明分别由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教学部门编制。
(三)教学资源准备
1.根据中央电大教学资源建设规划,选聘专家担任课程主讲、主编,建设统设必修课的多种媒体教学资源,主要包括文字教材、音像教材、CAI课件、网上资源和网络课程。
2.省级电大非统设课程,应根据远程开放教育特点,选聘有关专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理论进行多种媒体教材一体化整体设计,组织教材建设,优化媒体组合,提高教学效果。
(四)师资培训
1.师资培训
师资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远程教育理论、现代教育技术、教学设计、专业建设、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支持服务、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等。师资培训采用分级实施的方式进行。中央电大主要负责组织省级电大的专业和统设课程责任教师的培训,省级电大负责组织省级以下电大的专业和统设课程责任教师的培训及其他培训。开课前,中央电大将组织全国电大系统开展新开课程的师资培训,各省级电大及教学点文秘专业课程责任教师、辅导教师均应参加培训。省级电大也应加强对辅导教师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师资培训的形式应视情况适当确定。既可以采取召开培训会、举办培训班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网络、双向视频系统或者下发培训资料等方式进行。
2.教研活动
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组织的教研活动,原则上每个专业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地市级电大和教学点根据教学工作需要,适时组织专业或课程的教研活动。
教研活动应有计划地进行。教研活动安排原则上于开学前在电大在线远程教学平台上发布。开展教研活动的前两周,教研活动组织者在电大在线平台上公布教研活动的内容及要求,以便参加活动的教师提前做好准备。
教研活动可采取多种形式,提倡开展网上教研活动。
3.实训教师及考评员培训
实训教师和考评员参加统一的培训,考评员培训合格,发给考评员证书。
三、教学环节与要求
教学过程的落实是开放教育深化教学改革、探索教学模式、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地电大在教学中,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入学教育
新生入学,应认真组织好人学教育,切实上好“开放教育学习指南”课,使学习者对远程教育的教学特点和学习要求与方式、本专业的课程设置和课程的实施与组织、综合实践教学的要求、学习支持服务等有基本的了解,同时应培养学习者应用计算机的能力,利用网络获得信息和学习支持服务的能力。
(二)制订学习计划
本专业部分课程有一定先后接续性;将5门双证课程分别安排在3个学期中,目的是尽量平均学生的学习压力;因此应尽量指导学生按教学计划中的课程进度表选课。职业技能实训课是一门综合性课程,应在学生学完5门双证课程后选修。
(三)远程教学
1.广播电视教学
中央电大根据资源建设规划建设统设必修课的音像教学资源,并通过卫星将音像教学资源传输到各教学点,各教学点通过卫星接收设备接收下载音像教学资源,或组织学生收看,或刻录成光盘供学生使用,或转换成流媒体挂在网络上供学生点播。
2.网络教学
中央电大统设必修课的有关教学文件、课程设计方案、课程辅导文本等在新课开出前提供在网上相应的专业和课程中,新开课程、滚动课程每学期网上有相应的教学和教研活动,期末时有相应的辅导。省开课程也应安排相应的网上教学,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在线交流、自主学习与个别化教育的环境,引导学生利用网络学习,积极参加网上教学活动。
(四)面授辅导
各单位的专职或兼职辅导教师,应选择学生方便的时间安排到校集中讲解、答疑。集中面授辅导除针对课程的重点、难点进行适量讲解和答疑以外,更应为学生提供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的机会和指导。提倡辅导教师采用案例、任务驱动教学方式进行辅导以及实训,引导学现问题,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授辅导不提倡系统讲授,应指导学生使用录像教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五)实验/实训
鉴于文秘专业实用性较强、秘书职业技能实训在秘书职业资格证书中的重要地位的特点,教学实施方案中安排了课程实训、职业技能实训。
1.课程实训(技术支持单位开发并负责,逐步配套)
课程实训是针对5门双证课程的知识内容和所应掌握的技能要求而制定的题库训练,学生利用课程实训光盘中的大量实训题目来进行反复练习,从而掌握5门双证课程中的技能要求。
2.职业技能实训
设置秘书职业技能实训(一)、(二),该实训课程是依据2006年修订的《秘书国家职业标准》开发的。该职业技能实训主要通过技能实训平台,利用计算机、多媒体等教学手段实行虚拟职业技能训练,能使学习者直观、全面地练习并提高职业技能。“秘书职业技能实训”由中央电大统设,按中央电大对统设必修课的规定实施教学和考试。
(1)秘书职业技能实训(一):涵盖了秘书国家职业标准四级的全部技能要求,以实训单元测试题、实训综合练习的形式进行综合实训,考查学生对秘书职业技能的掌握情况。秘书职业技能实训(一)考试成绩达到60分者,可申请获得秘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四级)。
(2)秘书职业技能实训(二):涵盖了秘书国家职业标准三级的全部技能要求,以实训单元测试题、实训综合练习的形式进行综合实训,考查学生对秘书职业技能的掌握情况。秘书职业技能实训(一)和秘书职业技能实训(二)考试成绩均达到60分者,可申请获得秘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
秘书职业技能实训(一)、(二)由技术支持单位开发并负责。
3.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学生了解秘书实际工作状况的重要环节,应尽量选择企事业单位各类办公室进行社会实践,实地考察、实践秘书工作。社会实践按中央电大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4.毕业作业
毕业作业是对学生总体学习结果的检查和总结。毕业作业的题目应选择和文秘工作密切相关的题目,并注意追踪秘书工作发展的动向。毕业作业按中央电大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六)作业与考核
1.平时作业
按照教学计划(专业规则)进程表的要求,各门课程应至少安排四次平时作业。
统设必修课的课程作业由中央电大统一安排,地方电大可视当地学生的学习情况补充少量作业,其他课程的作业由地方电大责任教师安排,可以通过网络或辅导教师等渠道加以布置。由地方电大落实本地区的平时作业工作,并组织作业批改。
2.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包括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课程考核的内容必须符合教学大纲,以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考核为主,同时注意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1)形成性考核
文秘专业四次平时作业的成绩即为形成性考核的成绩。中央电大教学部门负责设计统设课程形成性考核方案,省级电大教学部门负责设计非统设课程形成性考核方案。省级电大和地市分校分别根据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分布的形成性考核方案制定实施细则,增强形成性考核的可操作性。
教学点负责形成性考核的组织实施,地市级电大负责形成性考核成绩初审,省级电大负责形成性考核成绩复审,并对形成性考核的组织实施工程和质量进行监控和检查。中央电大负责形成性考核的指导和抽查。
形成性考核的指导教师或辅导教师由教学点按照有关规定聘请,一般应具有本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经验,熟悉远程开放教育要求和相关规定,掌握课程形成性考核的要求。其成绩由指导教师或辅导教师按形成性考核方案或实施细则的有关标准评定。
(2)终结性考试
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分别负责统设课程和非统设课程终结性考试的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的命制。采取命题组命题的方式。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教材和考核说明,结合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教学特点和学习者特点,设计考试内容以及试卷的题量、题型、覆盖面和难易程度等。
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分别负责组织统设必修课程的全国统一考试和统设选修课程及非统设课程在本地区的统一考试。
(3)双证课程考核
双证课程考核按照中央电大统设必修课程的考核方式组织实施。
四、教学评价与检查
1.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包括学校的教师队伍、教学条件、教学活动、教学过程管理及教学工作绩效等评价。
中央电大负责全国电大开放教育的教学评价,省级电大负责所在地区开放教育的教学评价。
2.教学检查
教学检查包括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配置、培训和职责履行情况;计算机网络及远程教学设施和实验实训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情况;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的开发、配置和使用情况;教学模式改革和教学管理模式改革的研究及实施情况;课程实践环节的设计及实施情况,综合实践环节的设计、组织实施和考核验收等情况;教学支持服务的内容、方式及开展情况;教学全过程和主要教学环节的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考点设置、考试组织实施及考风、考纪情况等。
教学检查要坚持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书面材料检查与实地考察、网上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各级电大制定教学检查制度,负责教学检查的组织实施。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安排的教学检查由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分别组织实施。
3.教学反馈
教学反馈是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多向信息交流的过程,是优化教学过程,实现教与学和谐统一的必不可少的环节,它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
教师作为课堂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参与者,通过教学反馈可以了解学生知识掌握、方法获得的情况,也可以检验自己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从而根据反馈信息随时调整教学进程,促进学生的发展。
各级电大的教师应该可以通过E-mail、BBS论坛、电话、Q Q或MSN等手段及时回复学生的问题,与学生交流,了解学生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
4.巡教巡考
中央电大负责组织对各教学点单位的教学及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检查教学过程落实情况、考试情况和毕业论文的组织安排。
五、教研活动
本专业在电大系统中建立全国广播电视大学文秘专业教学研究中心组。专业教研中心组的职能是:交流沟通各地方电大的教学情况,互相学习先进经验,取长补短;研究本专业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给出解决方法,指导本专业的教学。
条件成熟的课程建立系统课程大教研室,开展课程教研活动。
六、其他事项
(一)关于毕业证书
1.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并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毕业要求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毕业证书申请及发放程序
(1)学生申请毕业并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申请表》。
(2)省级电大于每年6月15日前将当年1月以前(含1月)、11月30日前将当年7月以前(含7月)达到毕业要求的上报中央电大。
(3)中央电大于每年6月15日前向1月以前(含1月)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11月30日前向7月以前(含7月)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
(4)中央电大每年7月将当年1月、每年12月将当年7月颁发的毕业证书,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二)关于职业资格证书
1.证书简介
秘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根据《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分类大典》设置的职业资格证书。秘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统一鉴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是国内的秘书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证书持有者可从事接待工作、档案工作、文书拟写与处理、会议组织、信息工作、办公室日常事务以及协调工作。
2.证书等级
2006年修订的《秘书国家职业标准》中,划分出四个等级,即五级秘书职业资格(初级)、四级秘书职业资格(中级)、三级秘书职业资格(高级)、二级秘书职业资格(技师)。
3.申报条件
(1)5门双证课程和职业技能实训(一)成绩达到60分者,具备申请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2)具备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条件,同时3门核心双证课程成绩达85分以上、职业技能实训(二)达到60分者,具备申请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4.证书申请及发放程序
(1)申请时间
省级电大负责组织学生申报,并于每年6月15日前、11月30日前分别将春、秋两季申请职业资格证书的上报中央电大。
(2)申请材料
①申报表(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②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正面免冠同底的两寸照片3张。
(3)中央电大将成绩单和申报材料提交职业资格证书管理部门。
(4)职业资格证书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后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5)中央电大统一组织发放国家秘书职业资格证书。
(三)课程开放的学生
5门秘书双证课程和秘书职业技能实训课程可以打包面向社会开放。社会学习者可以注册学习这些课程,如果参加中央电大统一的考试成绩合格,履行一定手续后,也可以获得相应的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如果想续读电大开放教育专科学历的文秘专业,所修课程可以在该专业中替换相应的课程学分。
课程开放学生申请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是:
(1)5门双证课程成绩合格。
(2)秘书职业技能实训(一)、(二)成绩合格。
(3)符合申报国家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其他条件。
广州东方电大专业教学特点
广州继续教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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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
6月1日
4月25日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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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
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