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个人独资企业,不少人都知晓其定义,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但是,从税务筹划角度出发,个人独资企业如果这么使用的,它的合理效果甚是惊人。
现代服务业企业,像互联网科技、影视传媒、设计、管理、培训、金融等等,都或多或少面临着税务风险问题,利润虚高、缺少成本票、经营成本隐形、企业所得税税负高皆会困扰着众多中小型企业。
再从税收环境形式来说,营改增以及“金税三期”工程的稳步深入,国地税合并,银行、税务机构数据联网,在外面购抵扣增值税以及所得税的做法,无疑是“死路一条”。国际方面,经济下行,国际形势特朗普在美国大举减税,我国要维持经济且保持GDP增长,这个终极承担者并不是国家,正是中小民营企业,导致企业的增税增多。一些不合理的企业涉税行为被遏制,同时企业的利润降低,多重压力下,企业举步维艰。
目前,我国对企业征收25%的企业所得税,对股东分红征收20%个税,举个简单例子:2017年某企业年利润额100万,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5%,缴税25万!
但是,如果使用个人独资企业呢?通过利益或者其它费用输送的方式,将企业利润以费用支出的方式转移到税收洼地设立的新公司中,也就是通过个人独资企业的方式,来降低企业所得税亦或者减免企业所得税,从而成功实现合理。
案例如下:安徽某科技企业在税点点合作的税收洼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年营业额500万,利润300万,增值税: 500万÷1.03×3%≈14.56万;附加税:145631.07×10%≈1.45万;企业所得税:0;个人所得税:500万÷1.03×2.2%≈10.68万;税金合计:26.69万;综合税负:5.3%;
对于高收入、高利润、企业所得税较多、税负较重的中小企业来说,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好的合理方案。
在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好的税务筹划不是夸夸其谈停留在纸面的方案,而是方案能够真正落地执行达到合理计税的效果。合理利用个人独资企业,通过调整商业模式和纳税主体,来实现合理。
个人独资企业相关知识:
1.财政法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三)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仍不申报的。
2.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另外,其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相关法律文件,根据《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上海税点点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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