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得税”是ZF面对企业实体重要的交S渠道,相当于国内的企业所得S+营业S,但相较与大陆履行的S率,香港的单一S种S率有显着优势。
2018年4月1日起,公司盈利在200万港币以下,按照纯利*8.25%缴S,公司盈利在200万港币以上部分,按照16.5%缴S。同一股东名下,若有多个香港公司,只有一个可享受8.25%低S率优惠,其余公司仍按照16.5%利得S。
没有经营的香港公司可以直接零申报,有经营的公司就必须做账、核数才能报S。只要以公司名义进行商业上的交易或活动,就意味着已经开始经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