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被吊销对“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有何影响?
部分经营者对“吊销”和“注销”在认识上存在一定误区,认为“注销”要清算,要花钱,还要跑有关单位,不如被吊销营业“执”照省时省力,少数企业甚至把“吊销”作为一种“解脱”,因此有些企业在退出市场时采取故意不参加年“-检-”等方法,等着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实践中这种行为往往会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
,吊销营业“执”照会给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带来一定的限制。《公司法》第57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第二,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如不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要承担企业“债”务的连带责任。
第三,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如不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公“安”机“关”可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及其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的不良信息将被记入工商“部”门的“警”示信息库,供投“资”人、交易对象、消费者进行市场调查,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之久。
第五,受到“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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