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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东西北教招考点之知识学习的种类

更新时间:2018-04-03 15:13:28 浏览次数:7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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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学习的分类”这部分考点在考试中多以客观题的形式出现,有两种出题角度,一是概念定义类的反选,一是出例子让我们判断属于什么学习,所以要重点理解每一中学习的含义。

知识的学习即知识的掌握,指学生在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接受和占有前人所积累下来的知识经验,在头脑中构建相应的认知结构。

1.根据头脑内知识的不同形式或学习任务的复杂程度分为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本文来源 广东教师招聘网 http://gd.z***/html/2017/zx_1020/37258.html

(1)符号学习,又称代表学习,指学习单个符号或一组符号的意义,或者说学习它们代表什么。包括对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地理信息、词汇、图标等的学习。

(2)概念学习,即掌握同类事物的共同的本质属性。

(3)命题学习,实质上是学习若干概念之间的关系,或者说掌握由几个概念联合所构成的复合意义。其复杂程度高于概念学习。命题学习必须以概念学习和符号学习为前提。

2.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可以分为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组合学习

(1)下位学习(类属学习):指将概括程度或包容范围较低的新概念或命题,归属到认知结构中原有的概括程度或包容范围较高的适当概念或命题之下,从而获得新概念或新命题的意义。下位学习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派生类属,即新学习内容仅仅是学生已有的、包容面较广命题的一个例证,或是能从已有命题中直接派生出来的。另一种是相关类属,即新内容纳入可以扩展、修饰或限定学生已有的概念、命题,并使其化。

(2)上位学习(总括学习):是指新概念、新命题具有较广的包容面或较高的概括水平,这时,新知识通过把一系列已有观念包含于其下而获得意义,新学习的内容便与学生认知结构中已有观念产生了一种上位关系。

(3)并列组合学习(又称为并列结合学习):当学生的新概念或新命题与认知结构中已有的观念既不产生下位关系,又不产生上位关系时,它们之间可能存在组合关系,这种只凭组合关系来理解意义的学习就是并列组合学习。

常见出题方式

1.学生学习四边形后,再学习菱形,这属于( )。

A.上位学习B.下位学习C.并列学习D.结合学习

2.在知识的学习过程中,掌握同类事物的共同的关键特征和本质特征属于( )。

A.概念学习B.意义学习C.命题学习D.符号学习

3.学生已经掌握了“整数加减法”的知识,再学习“小数加减法”的知识,这种学习属于( )

A.符号学习B.上位学习C.下位学习D.并列学习

解析:1、答案:B四边形包括菱形,将概括程度或包容范围较低的新概念或命题,归属到认知结构中原有的概括程度或包容范围较高的适当概念或命题之下,属于下位学习,所以该题选B。

2、答案:A 掌握同类事物的共同的本质属性,称为概念学习。

3、答案:C

以上介绍了教招考点之知识学习的种类,希望能对考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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