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育学院创建于1953年,至今已有61年的办学历史,是自治区直属的的成人本科高等院校。校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区中心。我院是广西中小学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基地、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培训基地、广西普通话水平培训和测试基地、广西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基地。长期承担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任务,承办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广泛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等。广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广西教育学会秘书处、广西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委员会秘书处、广西陶行知研究会等均设在我院。2015年开始在广州设立教学站,具体招生事宜如下:
学制:高起专和专升本脱产二年拿毕业证,高起本为4年拿毕业证;
学费:大专本科脱产生总学费8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6000,两年共12000元),分两年交清,教材费450元/年,交两年;高起本脱产生总学费16000元,分四年交清,教材费450元/年,交四年;考前辅导资料费150元、相应考前辅导费500元((辅导费考上充当学费,考不上下年免费重学),不参加辅导的交学位预留费600元(考上充当学费,考不上原费退回)。
二、招生对象(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各类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年满 25 周岁可降 20 分录取)。
三、考试及录取:
考生须在广东任一城市参加10月22、23日举行的全国成人高考;年满25周岁可降20分录取。参加我校成考辅导班的学员录取率高达98.6%。
四、学习形式及师资:
录取后在广州学习。业余学习一年半,周六、日或者节假日上课。全部课程均由高校资深讲师、教授授课,保证教学质量。
五、毕业待遇:
学员修满学分,各科成绩考试合格,由广西教育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上网可查询:www.chs***.cn。享受与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