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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两地申请办理要求

更新时间:2018-07-06 10:11:25 浏览次数:97次
区域: 广州 > 海珠 > 南洲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早前透露,目前指标发放有序进行中,由于申请人申请意愿强烈,广东省正与香港特区政府相关部门协商,适当增加车辆指标,并且每年都会根据口岸通行情况投入新的指标供申请人使用。
 目前内地出境商务已经满额,暂时将不再接受此类申请。而在今年10月11日前已预约的申请,将进入广东省交管局的候选名单等待审批。
 据了解,港珠澳大桥口岸商务车指的是只能用于往返粤港两地从事商务需要的私家车。而商务则分为两类,一类是香港经大桥进入内地,并领取内地的指标。第二类是内地经大桥进入香港,并领取香港的指标。此次满额的商务为后者。
 指标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按照届时规定条件延期,到期3年仍未办理延期的,指标将被注销,供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使用。获得批准后,车辆在大桥通车后方可通行。
 香港经大桥进入内地商务申请条件
 资格
 1
 境外到广东投资企业(含港澳台地区和外国公司及境外投资者)
 对到广东投资的境外投资企业(个人),不论投资额多少,省内企业3年内(含申办当年):
 纳税额累计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可以申办1辆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的商务车辆指标;
 纳税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申请第2辆;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申办第3辆。
 以往申请过其他口岸车辆的,不受限制,仍可提出申请。
 2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担任广东省县(市、区)以上的港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可以提出申请。已申请过其他口岸车辆的,不受限制。
 3
 曾向内地善心捐款的海外华人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达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可申请办理1辆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的车辆指标,已申请过其他口岸车辆的,不受限制。
 4
 高新技术外资企业
 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外资企业,无须提供纳税证明,可申请1辆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的商务车辆指标,已申请其它口岸的,不受限制。
 5
 其他类投资者
 境外高校、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在内地投资办企业、学校、金融业、合作律师事务所等,符合投资纳税标准的,可申请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的商务车辆指标,已申请其它口岸的,不受限制。
 手续
 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只需提供投资批准证书、《企业法人营业》、企业完税凭证、公司商事登记资料、车辆登记文件及驾驶人证件等资料即可,也可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提交的申请被受理后,在指标有剩余的条件下,获批的时间也从其他口岸的一个半月缩短到15天。
 内地经大桥进入香港商务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在我省办理核准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3年内(含申办当年)纳税累计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以申请1辆内地经大桥出港商务。已申办其他口岸的内地企业不受限制,仍可提出申请。
 申请方式
 1
 可以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预约前往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受理大厅办理。咨询电话:13530180825汪经理
 2
 当事人也可携带材料,前往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和深圳的办事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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