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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育保险代理

更新时间:2014-04-17 10:01:51 浏览次数:6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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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育保险代理,怀孕妈妈买生育保险,广州生育保险待遇介绍
如何解决生育险参保年限问题?
在广州没有缴满生育险年限,而在广东省内其他地区有累计购买生育险的记录,也可以统一累计成在广的生育险缴费年限,解决了累计年限不足的问题。

适合办理生育保险的人群:
1、已结婚,打算生育的女性朋友; 2、从未购买生育保险但又希望在生育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性朋友。3、还没有职业或者现工作单位没有帮员工参保的,而又打算在未来一年左右时间怀孕的女性朋友。 4、以前已有购买社会保险(但未满一年,现工作单位未继续续保的,而又打算生育的女性朋友; 5、以前有参保而且满一年,打算在怀孕期间辞职或现在已经辞职的女性朋友。

标准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本条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中,除第(一)项应当支付外,第(二)项至第(五)项是否支付由所属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咨询热线:13104882506 办公Q Q:596742003 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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