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五)本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对上市条件和具体标准进行调整。
2、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且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15%;
影响科创板开户的限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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