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其他商务服务 > 你了解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吗广州广州社保
广州
[切换城市]

你了解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吗广州广州社保

更新时间:2019-09-29 14:40:32 浏览次数:84次
区域: 广州 > 天河 > 天河公园

  事故伤害千万种,工伤谁也不想出,法律法规有原则,认定情形含七种,小编为您细解读,心中有数才靠谱。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认定工伤的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七种认定工伤情形归纳起来,核心要件是“三工”,即在工作时间内、处于工作场所、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
工作时间,包括常规工作时间和加班加点时间。
  工作场所,包括日常工作场所和单位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在有多个工作场所的情形下,还包括职工受伤与从事工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是“三工”要件中重要的因素。例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不易界定的情况下,如果能够证明是由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反之,即使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玩耍、干私事而受伤或因情感、恩怨等与工作无关的原因遭受伤害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通勤事故。在其中情形中,比较特殊的是第(六)项规定,通俗地说就是“通勤事故”。这不属于常规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但确是从事工作所必需的过程,因而列入认定范围。这里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但必须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
  在实际认定中,比较多见的复杂情况是对“上下班途中”的理解,比如绕道上下班遭遇事故是否认定为工伤。2014年,高人民法院对“合理的上下班路途”做出司法解释;2017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政策解释是“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将通勤事故列入工伤认定情形,超出了工作时间、工作场所范围,体现了对职工权益更充分的保障,但实践中要准确把握政策边界,防止无限扩大范围。
我司简介: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作为国内zui早从事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的专业机构,骏伯人力集团在人力资源行业刚起步时就开始从事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及广泛的影响力,积累了丰富的HR外包实操经验,成为行业中的领先者。
骏伯人力集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社保及公积金、员工补充福利计划及高级猎头等核心产品。截止到目前,骏伯已为数千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
及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经理
手机/微信:13411160517
Q Q:1250216152
热线:020-38023598-830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03-806室
广州其他商务服务相关信息
13小时前
13小时前
13小时前
注册时间:2015年11月09日
UID:250267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