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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代理公司,员工不办理工伤保险可以吗?

更新时间:2016-01-27 09:26:17 浏览次数:296次
区域: 广州 > 天河 > 天河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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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同事换班受伤能否按工伤论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中将职工因遭遇意外伤害,而构成工伤的要件限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履行工作职责”三个方面,并没有将职工之间的私自换班作为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除外情形。鉴于你的手指被齿轮切断并非你之所愿,甚至完全出乎你的意料,当属“意外伤害”之列,所以你究竟是否构成工伤的关键,自然要看是否符合上述三个要件,答案无疑是肯定的:,你是在公司正常生产的时间段内受伤,即属于工作时间;第二,你受伤的地点为公司车间,该车间无疑属于公司的工作场所;第三,你同样属于履行工作职责,虽然你是在未经公司领导批准的情况下私自与方某换班,但这并不排除你具有公司职工的身份,更何况车间领导明知却未提出任何异议,本身就是作为具体管理者代表公司对你换班行为的认可。同时,因你在公司车间的工作内容与方某一样,都是该公司的工人,表明你完全能够胜任该项工作,你换班工作所产生的效益,同方某上班一样都属于公司。所以,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公司应当承担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公司违反相关规定,没有为你办理工伤保险,理应由公司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我司代理工伤保险服务流程:
双方洽谈---企业互信---确定合作意向---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参保方案---签订合作协议---确定参保人数---提供参保单位公司证件及参保员工证件----我司做付款通知书及付款明细表---客户确定缴费金额---到账----我司提供相关费用发票---客服做社保增员---合作成功。
员工发生工伤处理办法:
1、发生工伤24小时之内及时通知我司客服人员;
2、发生工伤后30天之内,用人单位和受伤员工按照我司要求及时提供资料给我们,我们去劳动局做工伤认定申请;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力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一般在15天之内,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结果;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60天之内做出伤残等级鉴定;
5、伤残等级鉴定后,受伤员工若有不服,可以在15天之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复查;
6、递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及相关申请资料到当地社保局工伤科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7、手续齐全,并且核准通过的,快在第二个月可以拿到钱;
8、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打到参保单位对公账户,也可以直接打到受伤员工私人账户,具体情况可以协商;单位若帮受伤员工垫付医疗费用,具体费用情况,受伤员工、用人单位和参保单位可以协议约定;
单工伤保险代理服务,热诚欢迎您的来电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咨询:13710019423 梁爱秋 人事外包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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