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其他商务服务 > 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保能否转移 专业
广州
[切换城市]

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保能否转移 专业

更新时间:2016-03-10 14:53:58 浏览次数:79次
区域: 广州 > 广州周边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专业从事,代买广州生育保险,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才外包,人才派遣)等核心工作。骏伯公司凭借其对社会负责、对客户负责的经营原则,深得社会各界及客户的认可,在过去七年先后任“广东劳动学会、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副会长”、“GEC常务理事单位”等职位,荣获“广东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AAA信用等级”、“广州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全国劳务派遣诚信示范单位”、“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等荣誉。

联系人:李先生
手机:15817166732
电话:020-38023538-8801
Q Q:812686984   网址:http://www.***(中国劳动关系网)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楼803-806

按照国家2010年1月1日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也要按照这一原则处理,真正、全面实现参保人员“不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到哪里办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办理由广州市转出广东省外的,到单位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后,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需要同时转移到新的参保地,参保人可凭本市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向新参保地提出转移接续原养老保险关系的申请。
办理由省外转入广州市的,参保人员由广东省外流动到广州市就业并参加广州基本养老保险后,携带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个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广东服务区域:
广州,江门,湛江,佛山,珠海,中山,深圳,东莞,惠州,阳江,肇庆,汕头,河源,梅州,茂名,清远,韶关,云浮,从化,番禺。

企业,职员,广州,个人,番禺社保 代理广州社保 番禺企业 广州职工 企业员工 广州社保明细 广州社保缴费明细 广州社保享受待遇明细 房贷社保证明
广州其他商务服务相关信息
8小时前
6月7日
注册时间:2015年06月29日
UID:219317
---------- 认证信息 ----------
邮箱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