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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许可持有人申请的条件

更新时间:2021-10-11 11:02:10 浏览次数:74次
区域: 广州 > 广州周边
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通常指拥有技术的研发机构、科研人员、生产企业等主体,通过提出上市许可申请并获得上市许可批件,并对质量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承担主要责任的制度。自从《管理法》修订颁布以来,许多医药企业都想了解如何成为MAH,接下来我们来看看上市许可持有人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吧!

上市许可持有人申请条件

《管理法》第三十条:上市许可持有人是指取得注册证书的企业或者研制机构。

这里明确指出,MAH是“企业”或者“研制机构”,医药公司是“企业”,可以申请注册证书,成为MAH。

《管理法》第四十条: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转让上市许可。受让方应当具备保障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质量管理、风险防控和责任赔偿等能力,履行上市许可持有人义务。

由此可见,想要申请成为MAH,首先你的企业需要满足这些要求:有质量管理能力、有风险防控能力、有责任赔偿能力;

质量管理能力:要求MAH必须建立一套全生命周期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要有相应技能的管理人才,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风险防控能力:要求MAH具备风险识别、风险预警、风险、偏差处理的能力,做好全生命周期物警戒管理;

责任赔偿能力:指MAH必须具备因为质量问题导致责任赔偿的能力,个人理解,这个赔偿能力可以从三个方面获得支持,一个是资产保证,而是关联担保,三是保险机构承保;

因此,医药企业想要成为上市许可持有人,首先你需要符合以上的条件才有资格去申请!

关于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一:持有人能不能两家、三家共同持有?持有人能不能委托多家企业生产?
答:目前为了明确责任主体,持有人只能是一个,就一个品种只能是一个持有人。目前我们国家的委托生产办法也没有限定委托生产只能委托一家,就可以委托多家。

问题二:要明确多个申请人联合申报,是否可以共同持有文号?
答:批准文号只能是一个人。

问题三:试点工作的审批主体是总局还是省局?
答:目前是总局受理,国家局审批。

问题四:原来已经申报的临床和制剂的品种现在要单独提交一个,增加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补充申请,是否可以受理?两个剂型里面单独申请作为一个原料的上市持有人行不行?
答:是可以的。政策非常灵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市许可持有人申请的条件,对于医药公司或者研发机构来说,成为上市许可持有人并不容易,可以借鉴欧美比较成熟的经验,第三方的服务提供,便成了一个非常有效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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