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员工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次劳动合同期满。那么,如果员工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能否拒绝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能否拒绝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八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第三次合同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依法履行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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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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