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或者是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有“公司实行加班审批制度,未经审批均不视为有效加班”这一条款。那么,假如公司不同意加班审批单,员工只能是义务加班吗?
不是。解析:参照《劳动法》第41条的规定,实际上可看出加班原则是由公司安排的。但即便没有加班审批单,如果是以下情况加班就不是义务劳动:一、在下班后、双休日、节假日组织的开会/统一培训,在八小时之外就属于加班,只需保存好证据就能证明加班事实;二、在下班前临时安排工作任务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保存好邮件等记录同样可证明加班存在;三、休息日或节假日安排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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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施加班审批制度 加班费还能不能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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