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的一名员工在月度业绩考核中处于末位。那么,公司能不能以该名员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呢?
不能。劳动者业绩考核居于末位,这是任何用人单位都无法避免的客观事实。劳动者业绩考核居于末位,可能是其不能胜任工作,也可能是能够胜任工作,只是因为考核制度的存在而导致其处于末位。即使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不能据此直接予以辞退,而是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才能够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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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考核处于末位 能否以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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