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的工会任期还未满,但是其劳动合同即将到期。那么,在此情况下公司能不能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呢?
不能。根据《工会法》第十九条规定,基层工会专职、副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因此,在公司工会劳动合同期满,但任期未满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假如公司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与法律规定相悖,属于违法终止,有支付赔偿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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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合同期满 任期未满能否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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