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扩大户籍增居住社保迁户入户
提出将长期在深工作和居住的存量非户籍人口有序转为户籍人口
未来深圳将进一步扩大户籍人口规模,增辟居住社保迁户渠道。昨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亮相政府公报,并将于9月1日起实施。《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也在新一期政府公报亮相,并将于9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的《规定》,深圳的户籍迁户的类别由三变四,增加了“居住社保迁户”这个类别,并将“技术技能迁户”直接强化为“人才引进迁户”。
户籍迁户增加“居住社保迁户”
看到,《规定》将户籍迁入划分为人才引进迁户、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四个类别。而同时废止的《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试行)》(深府〔2005〕125号)中,曾将户籍迁户划分为技术技能迁户、投资纳税迁户和政策性迁户三个类别。新《规定》对人才引进的划分,满足了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
居住社保迁户的迁入条件
持有深圳市居住证,且在深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条件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居住社保迁户。居住社保迁户以积分制办法实施,积分主要指标为参加深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和拥有深圳合法产权住房年限(或合法租赁住房),具体办法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公安等部门另行制定。
今年1月的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常住人口(含户籍人口)1077万,户籍人口仅有367万,管理人口2000万。
扩大户籍人口规模
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保持户籍人口有质量的稳定增长。修订《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试行)》,完善人才引进迁户条件,确保各类人才无障碍入户。增辟居住社保迁户渠道,将长期在深工作和居住的存量非户籍人口有序转为户籍人口。
深圳将扩大户籍增居住社保迁户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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