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零售药店早期监测作用,更加有效地实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的全面排查和精准摸排,淮南市全面加强零售管理,在全市实行“退烧药”“止咳药”“口罩”等药械产品实行登记报告制度,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提供决策参考。
一是加快管理方案制定。按照淮南市政府市长张孝成有关参考外地应对疫情做法的工作批示,淮南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医保局会商研究,联合制定《关于在全市强化零售药店“退烧药”“止咳药”“口罩”销售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零售企业销售用于发热咳嗽腹泻类药械产品实行实名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并下发全市各县区医保局、市场监管局,在全市零售药店销售“退烧药”“止咳药”“腹泻类”、“口罩”类产品时实行登记报告制度。
二是加强销售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求全市各零售药店在销售“退烧药”“止咳药”“腹泻类”、“口罩”类产品时实名登记购买人,做好“实名制”宣传解释工作,药必须凭销售,并向顾客开具药械销售凭证,对拒绝提供真实信息的顾客,应予暂停销售;实名登记中详细记录购买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有无湖北(武汉)接触史及所购药械等信息并于每日上报;在全市各零售药店门口设置检查台,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进店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要求佩戴口罩;对药店中群众密切接触的部位进行经常性,张贴醒目的提示,对不具备通风和条件店,予以暂停营业。
三是加大日常巡检力度。淮南市市场监管局专门设立疫情防控工作药械监管工作组,迅速部署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加强对疫情防控药械监督检查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共计4654家次,重点检查抽查抗病毒等涉及防控工作的品种2538批次。2月5号全市实行实名登记报告制度以来,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共上报全市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销售“退烧药”827人次,“止咳药”1038人次,“腹泻类”72人次,“口罩”销售17798只,为防控工作提供了决策参考。
四是加紧开展督查治理。要求各县区医保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零售药店的指导和监督,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及时责令改正,并与年度医保定点药店考核和零售药店信用等级评定直接挂钩;由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局领导带队赴县区开展督查,随机抽选零售药房、药店进行实地督查,确保登记报告制度落实到位。针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求各零售药店立即整改,并及时通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监督,确保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查处。
浏览器搜索:【CIO在线】获取新大健康行业合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