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报关行主营货物海运进口商检报关及查验代理
广州力行是经国家进口部、海关总署批准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是一家以进口报关为主导的货运代理公司;公司具备有香港外乡操作优势,立足于广州5大关口黄埔港、南沙港、滘心港、新沙港、莲花山港等进口效劳点,主营范围涵盖代理报关/报检、代理进口单证、进口运输、仓储、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贸易,全球采购中间效劳等。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企业转型力度不时加深,越来越多的企业都需求牢靠的进口物流供给商。
通常情况下,进口报关程序分为申报、查验、纳税及放行4步。
1.申报
目前,海关接受申报的方式一般有3种:口头申报、书面申报及电子数据交换申报,其中以后两种申报形式为主。
按照我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自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14曰内,超过14日期限未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按日征收进口货物CIF(或CIP)价格的0.5‰的滞报金。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除有特殊原因的以外,由海关将货物提取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变卖之日起1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无人申请的,上缴国库。 申报的具体手续是:进口货物到货后,申报人根据进口单据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在报关时,报关人除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外,还必须向海关交验下列单证:提货单、装货单、运单、发票、装箱单、保险单、进口货物许可证。必要时,还应向海关交验订货合同、产地购运证明及其他文件。 海关收到以上单证后,应进行认真审核,以检查所申报的进口货物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2.查验
海关以经过审核的单证为依据,在海关监管场所(包括口岸码头、车站、机场、邮局等)对所申报的进口货物进行检查,以核对单物是否相符。海关查验时,报关人应派人到现场协助海关工作。
3.纳税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收到海关的税款缴纳证书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进口税款。我国《海关法》对进口货物纳税期限的规定与出口货物的相同。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正常CIF价格为完税价格。CIF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
计算进口关税税款的基本公式是: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在计算关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进口税款缴纳形式为人民币。进口货物以外币计价成交的,由海关按照签发税款缴纳证书之日国家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征。人民币牌价表未列入的外币,按国家管理部门确定的汇率折合人民币。
2)完税价格计算到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关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
3)一票货物的关税税额在人民币10元以下的免税。
广州南沙报关行主营货物海运进口商检报关及查验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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