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特色
根据全国统一考试安排,培训内容按照国人部发[2005]95号文件的规定,共分为四门:《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经营管理》及《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建立班级Q Q群,供师生答疑、学员间交流;
培训课程安排:《物业管理实务》和《物业经营管理》各培训三天(各24学时);《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培训四天(32学时)和《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培训二天(16学时);另两天对四科集中进行串讲(各半天),培训共14天。本班培训包括四门课程紧扣大纲系统学习、书本全面领会、难点讲解、重点强化及每章节课程作业点评。
享受代办报考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
申报条件:
凡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注册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
1、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说明: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