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报考条件
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报考条件
2、持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3、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时数。
培训内容:
1: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的劳动关系管理专家、劳动保障部门法律专家和大学教授,按照《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标准》“第三项工作要求”规定的六大职业功能进行授课。授课内容注重案例分析,突出可操作性。具体内容如下:
职业功能一: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职业功能二:劳动合同管理;
职业功能三: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职业功能四: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职业功能五: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
职业功能六: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2、培训教材:采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颁培训教材。
职业特性
“企业和员工之间发生纠纷,主要是缺乏沟通渠道,导致两者之间无法建立好的劳动关系,*对簿公堂。”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说,其中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不少,也影响了企业的和谐发展。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这就需要专业的人员从事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关系协调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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