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师是护理人员的初级技术职称,相当于住院医师或助理工程师,可以是大中专学历的护士工作三/五年后通过考试获得,也可以是护理本科生在毕业后工作满一年后通过考试获得。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中专大专学历的护校毕业生经过次考试也就是执业护士资格考试之后,再经过注册,即可以成为护士,在成为护士之前的这一段时间,一般称为准护士。
护士即具有一般的护理工作的操作能力,可以独立完成护理任务。而准护士只能做辅助工作。
护师的工作职责与护士没有明显的差异,但是在一个护理组中可能分工不同。
在护师之上,还有主管护师(相当于医师)和正副主任护师,主要负责病区及护理部的管理工作,就是人们常说的护士长。
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护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护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护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