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应的管理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的资质资格; 监督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查处全市违反特种设备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特种设备方面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审批和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证A报考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在60周岁以下,女在55周岁以下;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国家另外规定的,从其规定);
3、身体健康(在镇级以上体检),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具有相应申请项目的工作经历;
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6、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