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靠子女入户所需证明材料
办理投靠子女入户的,除需提供申请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单位人事档案保管部门或入户所在地街(镇)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合法住所证明、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及被投靠人双方的入户簿、身份证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属夫妻有一方原是本市居民入户的,还需提供原本市户籍证明;属丧偶的,还需提供配偶的死亡注销入户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
(2)属所有子女均具有本市居民入户的,还需提供所有子女的入户簿、身份证;有子女为现役军人或在国(境)外定居并取得居留权的,还需提供子女的军官证、国(境)外身份证件和入户注销证明。
(3)属离休干部的,还需提供离休证。
(4)属丧偶后要照顾未成年子女的,还需提供配偶的死亡注销入户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合法住所证明及具有本市居民入户的未成年子女的入户簿、出生证。详情可咨询李小姐13640247191 Q:2835416469
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入户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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