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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律师离婚承诺书无效的情况

更新时间:2017-12-21 14:37:20 浏览次数:128次
区域: 广州 > 天河 > 体育中心
类别:法律援助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很多人都有在离婚时签订离婚承诺书的行为,一般来说,离婚承诺书只要不违背相关规定,那么就和离婚协议一样具有法律效力,由于离婚承诺书是一种单方承诺的行为,所以该承诺书只要一方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行为,当然,当承诺一方想要解除承诺的时候,离婚承诺书也就无效了,同时,如果离婚承诺书违反法律规定,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http://www.la***/guangzhou。

  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它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单方允诺一般都是向不特定的人发出,单方允诺的主要类型包括设立幸运奖和遗赠等。

  单方允诺的核心在于主体单方为自己设定义务,从而使对方获得权利,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主体在不违反公序的前提下,可以任意处分自己的财产或权利,其处分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就应当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主体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物质上的需要,为自己单方面设定义务,主体一旦作出允诺的意思表示,即应恪守信用,自觉受其约束,不允许随意撤回允诺,如果因撤回允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

  而单务合同则是指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并不互相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而主要由一方承担义务,单务合同是与双务合同相对应的合同分类,单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负担义务与单方允诺中表意人为自已设定某种义务有着相似之处,但两者之间也存在着区别。

  单方允诺为单方法律行为,表意人单方作出意思表示行为就成立,而单务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须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单方允诺在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之时就对表意人有一定的约束力,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对单方允诺的成立没有任何法律意义,而单务合同在性质上是合同关系,要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仅有一方的意思表示单务合同是不可能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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