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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律师劳动者入职的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7-12-27 16:40:25 浏览次数:101次
区域: 广州 > 天河 > 体育中心
类别:法律援助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规范,因此,劳动者应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和自己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报酬和期限等主要条款,要尽量避免在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字,否则一旦用人单位改变约定的条件并且将不利条件写入劳动合同中以后,劳动者就将处于不利地位http://www.la***/changchun。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的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条件等情况,而用人单位也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由此可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有如实告知义务,区别在于用人单位告知义务要主动,劳动者则无需主动告知,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告知义务,劳动者则有权以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对于无效的劳动合同,在确认其无效的同时,如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以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等为由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倘若劳动合同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则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倘若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则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能低于转正后的工资标准的八成,并且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就应为劳动者缴纳相关费用。

  如果是大学生毕业前参加实习,则一定要注意和用人单位之间签署书面的协议,自行约定相关权利义务,比如工作期间发生意外的处理和实习期间报酬的支付等,另外,劳动关系存在人身性和财产性的双重属性,在正式进入用人单位之后,还应要求用人单位及时缴纳相关费用,除此之外,实习生一定要注意了解自己档案的存放单位以及存档费用的负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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