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广州市黄埔区看守所地址及会见律师保释重审的法定情形
广州
[切换城市]

广州市黄埔区看守所地址及会见律师保释重审的法定情形

更新时间:2014-01-07 09:33:39 浏览次数:123次
区域: 广州 > 天河 > 棠下
类别:其他法律咨询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11号建和中心17楼ABC室


广州十佳律所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德法齐律师团   谭律师 1-5-9-1-5-9-6-2-0-6-7
Q Q11-9-6-87-4-4-2-2

广州市黄埔区看守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一路平顶岗(公交坐到石化生活区南总站下。走
约420米到黄埔区看守所)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这里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判决、裁定生效后新发现的证据;原判决、裁定生效前已经
发现,但未予收集的证据;原判决、裁定生效前已经收集,但未经质证的证据;原判决、
裁定所依据的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等笔录或其他证据被改变或否定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
之间存在矛盾的;
3、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
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认定罪名错误的;量刑明显不当的;违反法律
关于溯及力规定的)
5、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6、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去看守所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
1、看守所只能寄日用品或钱,不能寄食品
2、寄钱一个月多五百块
3、衣物不能带有金属物质,包括裤链都不可以是金属的
4、衣物不能带有绳带
5、衣物不能有领,要圆领的
6、带上拘留或逮捕通知书,还有本人身份证,没有通知书是不可以寄的

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件,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
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想知道具体的法律问题随时欢迎来电咨询 1-5-9 -1-5-9 -6-2-0 -6-7 谭律师 Q Q1-1-9-6-87-4-4-2-2

我们的服务理念:你们的亲人就是我们的亲人,你们的事就是我们的事,我们会尽大的努力
去帮助我们的亲人!

联系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11号建和中心17楼ABC室
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系规范的综合型律所,分刑事部、民事部、婚姻家庭部、
交通事故部、劳动部、经济部、国际经济部、公司顾问部等专业部门,现有律师70多名,分
别于2009年和2011年获广州十佳律师事务所荣誉

广州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3天前
注册时间:2013年07月31日
UID:82721
---------- 认证信息 ----------
邮箱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