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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交通事故赔偿及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咨询资深律

更新时间:2015-02-15 14:44:51 浏览次数:150次
区域: 广州 > 增城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层A室
广州发生事故后交警应该现场调解吗?
一、发生事故后交警应该现场调解吗?
  咨询电话:13450371406(张静),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交警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二、哪些事故不能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交警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三、交警处理交通事故至少几人?
除简易程序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交警不得少于二人。
  交通交警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人民交警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交警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交通交警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客观、全面、及时、合法地收集证据。

状王交通律师团队在交通事故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交通事故索赔案件,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服务范围:代理交通事故赔偿、事故调解及法律诉讼、伤残定级及咨询。服务宗旨:让事故单位尽可能减少损失、让受损方及时得到合理赔偿。团队领头律师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22年执业经验,水平高,胜诉率高,特擅长大案要案难案,欢迎咨询。
状王交通事故律师团队电话: 13450371406(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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