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广州公司欠款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萝岗合伙债务律师
广州
[切换城市]

广州公司欠款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萝岗合伙债务律师

更新时间:2020-03-26 10:21:17 浏览次数:99次
区域: 广州 > 萝岗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陈锐娜律师电话:18620925766;15002029619;微信号:chen21070529 ;   Q Q:522-5429-47。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市加盟合同纠纷、解除加盟合同、退加盟费、合伙协议纠纷、公司股权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股权质a押、公司破a产清a算、夫妻个人或共同债务纠纷、个人债务纠纷律师,货款借款合同律师,特擅长民间借dai纠纷,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纠纷,股东出资不实起诉追讨,转让股权纠纷诉讼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律师解答:不一定。只有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事实上已无法清算情况下,其才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案情简介:2008年,生效调解书确认石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顾某欠张某350万元。2009年,受顾某委托,石材公司财务经理黄某从公安机关领取了财务账册,并放置于顾某家中。2010年1月,依法院以石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执行案件分配方案,张某按5.96%分配率获得执行款21万元。同年11月,石材公司未参加工商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2013年,案外人单某向法院申请对石材公司强制清算,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账册遗失,无法清算,法院终结清算裁定明示“债权人可另行依法要求被申请人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登清算义务人对其债务承担偿还责任”。2014年,张某诉请石材公司持股分别为80%、10%、10%的顾某、胡某、王某连带清偿其债务。

法院认为:①虽然胡某、王某作为石材公司股东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清算义务,但公司财务账册由当时的公司财务经理黄某领取,而据黄某陈述,其受当时公司法定代表人顾某委托向公安机关领取了财务账册,并放置于顾某家中,可知石材公司财务账册并非由公司或胡某、王某保管。另外,法院在以石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执行案件中,已将石材公司厂房、设备、应收款作价,按比例分配给包括张某在内的各债权人,可知至石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时,石材公司主要财产已作价分配给各债权人。故张某称胡某、王某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石材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理由不充分,证据不足,法院不予采信。为此,张某要求胡某、王某对公司尚欠张某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予支持。②由于顾某在另案生效法律文书中已被认定其须与石材公司共同向张某就涉案款项承担清偿责任,故张某在本案中再要求顾某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理由不充分,判决驳回张某诉请。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广州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9年08月26日
UID:636596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