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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区越秀区存量房买卖争议律师 继续履行合同咨

更新时间:2016-03-16 17:14:24 浏览次数:128次
区域: 广州 > 越秀 > 东风中路/越秀公园
类别:房地产纠纷咨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层A室
广州二手房买卖纠纷中,卖家反悔不卖房买家如何应对?
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购房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如卖方出现违约情形,则买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向其主张:
1、继续履行并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
2、解除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或;
3、解除合同,返还定金并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上述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可向卖方主张损害赔偿。

二、买方在合同签订前,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1、确认房屋的权属是否明确,查证房屋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第三人权利;
2、确认房屋属性、产权年限、入户登记等基本信息;
3、选择具有资质的中介公司,双方达成交易合意后,协助中介向房产交易中心申报备案(锁定);
4、明确房款支付、过户登记、房屋交付等重要时间节点;

三、买方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保障自身权益?
1、在房价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建议签约时尽量约定较短的履行期限,并约定较高的违约金以提高卖方违约成本,降低其违约的概率。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要及时督促卖方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卖方有拖延或推诿的迹象,要及时固定违约的证据,比如向卖方发书面催告通知等。
3、当确认卖方不履行合同的时候,应及时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实现合同目的。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专业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张律师电话:18078803465
佛山办公室地址:佛山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15楼15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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