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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合同员工是罪怎么办 广州番禺区看守所律师

更新时间:2020-07-02 16:15:10 浏览次数:84次
区域: 广州 > 番禺 > 市桥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陈锐娜律师电话:18620925766;15002029619;微信号:chen21070529 ; Q Q:522-5429-47;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罪是我国传统的侵犯财产权犯罪,合同罪是我国《刑法》在1997年修订后新增加的罪名,罪和合同罪在类犯罪中属于普通与特殊的关系,存在包容与竞合,但在司法实践中,有时两者难以区分,法律界学者观点也存在分歧。特别是张明楷教授的观点与很多学者的观点是不相同的。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犯罪和合同罪的数量呈上升趋势。包括我们在座各位,每天都会收到的短信里可能就有分子的短信,但是由于罪和合同罪的犯罪构成有其特殊性,它是否构成犯罪有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官的心证,同一案件,不同法官的判决可能完全不同,所以说,这也容易导致争议。我今天是根据我国现行罪和合同罪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刑事政策,结合本人的办案经验,与各位律师同仁共同探讨罪和合同罪辩护实务中的一些问题。
一、《刑法》对罪和合同罪的规定
首先,看《刑法》对罪和合同罪的规定。罪来讲,这个罪状重要的一个就是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根据数额有所区别,刑期从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到高无期徒刑。合同罪来讲,罪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高是无期徒刑。它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和罪比较,其存在单位犯罪。刑法224条列举了构成合同罪的五种情形:,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第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第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第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第五种就是“兜底条款”,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那么,“其他方法”包括哪些方面?在司法实践中,这至少包括以下情形:(一)通过欺骗手段兼并企业后恶意处分企业财产;(二)骗取他人担保申请贷款,致使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三)伪造购销合同,通过与金融机构签订承兑合同,将获取的银行资金用于偿还其他个人债务,后因合同到期无力偿还银行债务而逃匿,致使反担保人遭受财产损失;(四)采取欺骗手段签订合同,骗取履约保证金后拒不退还;(五)承运过程中,承运人将承运货物货物掉包。
二、从犯罪构成理论看罪与合同罪的共性与区别
作为罪和合同罪来讲,合同罪虽然是后来从罪中分离出来,但是两者有它的共性,也有它的区别。从共性来讲,首先个,二者都是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第二,主观上都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虽然罪它的罪状,这个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没有直接写出,但是对罪来讲,这个是必然的。如果没有这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话,就不构成罪,并且是积极追求这一结果发生,表现为直接故意;第三,都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骗取公私财物等。以上都是它们的共性。
那它们的区别?首先来讲,1、主体方面:罪为自然人,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当然,目前来讲,单位也可以构成罪,但是毕竟来讲,刑法没有规定,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单位犯罪还是停留在理论界;合同罪,自然人或单位均可构成,是一般主体。
那在涉及罪、合同罪主体方面,作为辩护人应注意的问题:
(1)核实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符合罪与合同罪的犯罪主体(自然人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罪的主体,比如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我就是上个月刚遇到一个罪的案例,一个小孩还没有满16周岁就被抓起来,这种情况下,根据我当时会见了解到的情况,他也没有存在可以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形。当时我们就提出法律意见,和公安机关讲了,公安机关案件经办人说放人要报领导批准,但是后来过了30天还是没放人,再问他们,他们说已经将案件交到检察院去了。当然,终还是放了,检察院没有批捕。对于公安机关来讲,取保候审等程序走到底才放人,这种情况非常普遍。他不是不知道,但他就是要检察院来决定批还是不批捕,反正这样他就没有过错了,这是现在的现实问题。还有另外一个案子,这个不是罪,是盗窃罪,开了一次庭后,检察机关又追加起诉被告人十宗犯罪,后来我看到这个追加起诉的证据材料,发现都是被告人未满16周岁时干的,到了审判阶段也有这种情况,所以说刑事责任年龄应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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