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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罪刑事拘留会见 合同罪刑事取保候审律师

更新时间:2021-06-30 16:56:47 浏览次数:56次
区域: 广州 > 天河 > 棠下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陈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微a信同号);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在2016年至2019年9月期间,被告人邹某对外假称自己系南昌某医院主任、人事部门干部等,以帮忙承接医院工程、提供医疗便利、在医院找工作等名义,骗取被害人董某、刘某等多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40万余元。

  2019年9月30日,被告人邹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40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罪。被告人邹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根据邹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邹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邹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邹某云等8名受害人经济损失14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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