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扶养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后果是什么 继承律师
广州
[切换城市]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扶养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后果是什么 继承律师

更新时间:2023-09-20 15:29:23 浏览次数:78次
区域: 广州 > 天河 > 珠江新城/跑马场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
136-3130-6506(微信同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扶养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后果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是由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者组织与被抚养人签订的扶养协议,在被扶养人生前由扶养人承担对被扶养人的照顾其生活、提供其生活来源,死后为其处理后事等事宜,在被扶养人过世后其遗产由扶养人取得。这是赡养没有人照顾的老年人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人的一种很好的制度。
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协议,因此与其他性质的协议一样,协议签订的双方都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完成自己的工作。但是遗赠扶养协议的履行有其特殊性,一般的协议中的义务的履行是双方同时履行的,就算是履行义务的时间有先有后,但是间隔期间也不算太长。
但是遗赠扶养协议中的义务履行却是扶养人先履行扶养的义务,在被扶养人死亡后才能够得到被扶养人的财产,也就是说被扶养人履行义务的时间在其死亡后,可以说双方履行各自义务的间隔时间较长。
由此,就会出现扶养人在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不履行协议中确定的扶养义务的情况。表现在不提供扶养所需的资金,不承担日常地照顾被扶养人生活的责任。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不是由于扶养人出现了难以克服的情况引起的,比方说扶养人出现了天灾人祸导致扶养人丧失了承担扶养义务的能力。因出现不可抗力等理由不能履行义务的,属于合理的理由不能承担扶养义务,否则就属于无正当理由不承担扶养义务。
在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扶养义务的情况下,遗赠扶养协议就没有可能再履行下去了。此时,遗赠扶养协议只能是解除。
在因为扶养人的原因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后,扶养人就不能享受到得到遗赠物的权利。本来根据遗赠扶养协议,在被扶养人过世后,扶养人根据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得到被扶养人的在扶养协议中约定的财产。但是因为扶养人违约在先,因此扶养人就不能够得到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地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并且,根据《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一》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种情况下,抚养人已经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也不予退还及补偿。这是法律对扶养人违约的惩罚性规定,提醒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的双方都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
相关声明:
(1)如果您有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2)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3)文章意见中的任一信息无意且并不构成或替代恰当的法律专业咨询,亦不因此形成当事人-律师委托关系;对完全或部分依赖文章意见的内容而作为或不作为产生的任一结果,原作者或本律师/律师事务所均不承担责任。
广州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9年08月25日
UID:636275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