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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代理律师 鑫霆25年经验律师

更新时间:2023-02-23 16:56:02 浏览次数:175次
区域: 广州 > 越秀 > 北京路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2501室
离婚时对于房产应该怎么分割?在越秀区找离婚律师要多少钱?

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38 2218 8271;咨询微信号:2396684142

 离婚房产分割应遵循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是宪法原则,也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及处理权。表现为: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2、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

整体来说,我国目前妇女的经济状况仍较男性差,为保证妇女不因经济问题影响离婚权利的行使,不因离婚而出现生活水平的严重下降,甚至导致生活困难情形的发生。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应做出倾向于妇女权益保护的裁决。

另外,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不致使他们在父母离婚后生活水平的急剧变化,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对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进行倾斜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由于一方过错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所谓过错,是指一方有通奸、姘居、重婚、家庭、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及心理伤害,也严重破坏了夫妻情感。

在做离婚财产分割时,无论是无过错方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起诉要求离婚,都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泌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

可以委托本所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银行存款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专家型婚姻律师:专业积累,能为您设计多种离婚方案、优的财产处理措施,获得多财产利益和争取到孩子抚养权。
   
专业的婚姻调查团队:对一方出轨、重婚、转移隐匿财产及伪造债务等为您收集证据,挽回损失,同时在离婚诉讼主张对方不分或少分财产及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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