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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律师劳动关系的类别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10-24 16:48:31 浏览次数:75次
区域: 广州 > 天河 > 体育中心
类别:法律援助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的一种法律关系,而劳动关系的类别是比较多的,根据其确定的标准不同就有不同类型的劳动关系存在,除了常见的法定劳动关系以及事实劳动关系外,还有其他类型的劳动关系存在,在解决劳动争议的时候,就需要对劳动关系进行认定http://www.la***/langfang。

  根据是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能要承担两倍工资以及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法律责任,从集体谈判制度上,则可以分为个别劳动关系和集体劳动关系,在个别劳动关系的标准与集体劳动关系的标准不一时,一般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角度选择适用。

  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可以分为全日制劳动关系和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工作时间的标准为每日四个小时,不超过四个小时并且每周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就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即所谓的小时工,每日超过四个小时就是全日制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工作五个小时,则就是全日制劳动关系,并非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必须要工作八个小时。

  根据劳动者是否兼职,可以分为单一劳动关系和多重劳动关系,当劳动者只在一个单位工作时,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为单一劳动关系,当劳动者同时在两个用人单位工作,劳动者具有双重劳动关系,当劳动者同时在三个以上用人单位工作时,则劳动者具有多重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中,明确允许了劳动者建立双重甚至是多重劳动关系,与之密切相关的是对劳动关系的认可。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用人单位是是指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组织,劳动者则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并实际参加社会劳动,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资料主要来源的自然人,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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