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努力培养一大批房地产销售行业的人才队伍,提高房地产销售人员的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规范房地产销售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更有效的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全国城建培训中心根据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8号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第29条“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的规定,及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建住房[2006]166号《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的联合发文中要求“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加强对商品房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对违规从事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单位和人员,要从严处理” 的规定,现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对商品房销售人员职业能力的培训工作。
一、培训对象
(1)各房产公司的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和其他符合条件的房产从业人员;
(2)房屋中介行业从业人员;
(3)广大有志投身房地产营销行业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可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另行调整)
1.房地产与房地产开发;2.房地产营销管理;3.房地产市场环境分析、调研与预测;4.房地产销售人员管理;5.房地产品牌战略
三、考试与发证
建立有全国城建培训中心统一命题的试题库,每次考试由培训单位教学管理部门随机抽取试题,实行教考分离。考试合格者由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全国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证书》。
证书使用说明:
1.《全国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证书》为房地产销售人员上岗资格证明,限于持证者在岗期间使用。
2. 本证书由全国城建培训中心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统一颁发,并备案登记,联网公布,全国房地产行业通用。
3. 持证者在岗期间接受继续教育,由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4. 本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
四、继续教育
对已经取得《全国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证书》的商品房销售人员,每两年进行继续教育。
五、培训费用
1.培训取证班收费标准1360元/人(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务费和制证费等)。
2.继续教育班收费标准6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证书注册费等)。
六、培训时间
七、继续教育
对已经取得证书的人员,拟定每二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在二年期间如国家有关制度政策变化较大,可增加继续教育的次数。
八、报名办法:
电话报名:020-87764519、18902332550 18902332553
传真报名:020-87301568
E-mail报名:33285191@16***
Q Q报名:631008883、2851160850、2851160853(留言既可,写清)
报名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5号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二楼208室
上课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65号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十、其他:
1、 带4张一寸免冠彩照
2、 身份证、学历证复印各件两份
3、 广州以外单位可以安排住宿,帮助预订返程票,以上费用各单位自理。
职大教育-成人教育老牌学校-校区分布:
广州校区:
咨询、报名电话:020-87764519、87301568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5号二楼208室(广州工程学院)
地铁:地铁5、6号线区庄站D出口左行200米
公交:“广东工大站”下车
新塘校区:
咨询、报名电话:020-82683999、82768796
地址:增城市新塘镇新塘大道中6号职大教学楼二楼(新塘公园南门东侧100米处)
公交:乘坐3路、6路、7路、8路、101路、201路、204路、205路到“新塘公园”下车即可。
571B、2路、4路、9路、203路到“新塘市民文化活动中心"下车(往新塘医院方向走400米)。
增城校区:
咨询、报名电话:020-82756005、82739301
地址:增城市荔城街园圃路西一巷5号(妇幼保健院斜对面,水务局旁边直入)
公交:乘坐市区1路、市区4路、市区8路、102路、108路到“保健院站”下车
乘坐市区1路、市区2路、市区5路、市区7路到“交警大队站”下车
乘坐市区6路B线、103路、104路、105路、106路、107路110路、广增1、6、8、9、14、15、16线到“电力局站”下车
关于举办“全国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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